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據了解,2月1日是2013年春季禁漁期的第一天,由瀘州市水務局、市水產漁政局、龍馬潭區水務局組成的檢查小組分別前往江陽區、龍馬潭區、納溪區等區縣巡查禁漁期違法捕魚情況以及水產品質量安全情況。往日出現在江上的漁船紛紛靠岸,停止捕魚,江邊很少見到活動的漁民。偶爾在江邊發現垂釣者,執法人員立即提醒,垂釣者也趕快收回釣魚工具。
據介紹,從2002年開始長江水域春季禁漁以來,近年來,禁漁期開始以后很少發現有違法捕魚情況。執法船只開往龍馬潭區芙蓉島附近的相公沱時,江面上整齊排列的竹棍引起了執法人員的注意。執法船只靠近竹棍,當即發現水下面安放的漁網,幾名執法人員隨即劃著小漁船將漁網收繳,并帶回王爺廟銷毀。
根據《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辦法》的規定,每年2月1日-4月30日為天然水域禁漁期,為期兩個月。在禁漁期內,我市所轄長江、沱江、赤水河、永寧河、瀨溪河、龍溪河和區縣管理河流的天然水域,禁止一切方式的捕撈作業、游釣和水禽放養活動,禁止扎巢取卵,禁止銷售和收購野生河魚。
此前市水務局以及各區縣水務局已經部署相關工作安排,召集所轄區域內的漁民、魚館開會宣傳,同時在碼頭、魚館、市場等地方張貼禁止捕魚的相關通告,并散發宣傳資料,將禁漁期內禁止捕魚信息傳達出去。若在禁漁期內發現非法捕魚情況,執法人員將依法處置,扣留船只、吊銷證書。
從喂養記錄入手,保質量安全。此前,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制定《瀘州市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在我市江河、池塘、水庫、稻田、石河堰等水域實施人工養殖的水產品全部實施拉網式檢查。水務部門負責水產養殖環節的專項檢查,對水產養殖生產中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及使用禁用漁藥進行監督檢查,以保障水產品質量安全,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
據介紹,在漁民喂養過程中,要求做好詳細的喂養記錄,以方便接受檢查和查詢追蹤,而專業合作社以上的規模養殖單位則必須要有記錄。昨日,在巡查禁漁期違法捕魚情況的同時,執法人員對魚類養殖場進行了水產品質量安全檢查,其中包括喂養飼料和喂養記錄。在江陽區黃艤鎮鯊魚嘴附近的一家養殖合作社中,責任人周正榮欣然接受檢查,拿出所有的喂養記錄本給執法人員檢查。記者看到,記錄本上清楚記錄每一次購買或者喂養的記錄,其中包括時間、購買內容、金額、簽字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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