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齊河水產局在水產養殖病害防治工作中嚴把四關,推廣生態、健康養殖技術,規范水產養殖用藥,為保障水產品質量提升奠定良好基礎。
一是嚴把病害診斷關,做到對癥施藥。首先準確診斷養殖防治對象的主要疾病、病原體,做出治療方案,再選擇恰當的藥物品種對癥下藥,否則不僅起不到應有的防治效果,而且延誤有效的治療時機,增加成本,造成養殖生產損失。
二是嚴把適時施藥關,及時用藥治療。根據病害測報和養殖情況,采取一些預防措施,遵循“早發現,早隔離,早治療”的原則;在養殖管理過程中多巡塘,多觀察,一旦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迅速控制病害的蔓延傳染。
三是嚴把施藥適量關,切忌隨意增減。施藥之前,準確測量水體,計算出池水體積,并根據池塘水質特點及水溫、pH和防治對象病情的輕重程度等因素,確定用藥劑量;正確掌握用藥的次數,以達到好的防治效果。
四是嚴把施藥方法關,確保治療效果。1、均勻施藥:在使用漁藥時把藥物搖勻、稀釋,從池塘的上風處向下風處均勻潑撒,有增氧設備的,要開增氧設備讓池水流動,以使藥物能迅速均勻溶解擴散到水體中,避免局部集中施藥。2、施藥時間要避開陽光直射的午間,宜在晴天上午8~10時或下午4~6時進行。3、輪換施藥,對同一池塘養殖對象防病中,切忌長期反復使用某一種類的藥物,以防降低其免疫力,產生抗藥性。4、安全施藥, 在配藥及施用漁藥時應注意人身安全,戴好口罩和防護手套進行操作,以免危害身體健康。施藥時應站在上風頭,不要迎風施藥。5、規范用藥,根據《無公害食品漁用藥物使用準則》,不使用禁用漁藥,遵循休藥期的規定,實行生態、健康養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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