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廣安市府資訊:為切實規范水域、灘涂漁業養殖秩序,廣安市近日出臺規定,凡在境內從事水產養殖生產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向縣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當地鄉鎮(街道)和漁業部門調查核實情況后,縣政府按規定發放養殖證。漁業養殖許可制的推行,杜絕了投放氨、氮等無機肥、人畜有機肥和禁用藥物、餌料養魚等行為,有力助推了生態魚發展。
南方漁網編輯:石明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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