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遼寧省綏中縣萬家鎮老戶村最早的海參養殖帶頭人,李學生年初的愿望是到年底買一臺轎車,“如今連自行車都買不起了”他自嘲說。
今年4月,他參股并擁有合法手續的海參池被綏中縣政府強制填埋,破壞性的填埋導致大量海參被埋掉或嗆死,他也因此錯過了5月和11月這兩個海參收獲的最好季節。一年到頭,他不僅沒買上轎車,還要向銀行貸款償還欠下的巨額外債。提起這鬧心事,他一籌莫展。這個結果李學生沒有想到,和他一樣懷揣夢想的其他20多名海參養殖戶,同樣沒有想到。
有“關外第一縣”之稱的綏中,位于遼寧省西部,西與山海關接壤,南鄰渤海遼東灣。憑借瀕臨渤海的地理優勢,近年來,海產品養殖成為當地經濟的主要增長點。去年春天,濱海公路綏中段的修建,使當地沿海地皮升值。綏中縣抓住綏中濱海經濟區被列為遼寧省“五點一線”重點支持區域這一契機,不斷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在綏中縣政府提供的項目建設情況中可以看到,國華發電廠二期,遼寧威利集團、葫蘆島宏躍集團等一批項目正在籌備和建設當中,種種跡象表明,這片投資熱土的開發形勢喜人。
沿海土地的增值,也使濱海公路南北兩側原有的參池、蝦池、蟹坑等一些正在使用和未建設的灘涂成為這一屆政府治理的目標。
早在2004年,在當時綏中縣政府“打造海上綏中,使海域養殖業成為一條致富途徑”的口號下,萬家鎮和西甸子鄉的漁民、農民以及下崗職工相繼承包海域灘涂,并把它改造為現代養殖用地。
養殖戶不僅與當地村委會、鎮政府簽下了30年有效期的土地承包合同,而且李學生等部分有規模的養殖戶還辦理了手續。他們手中持有綏中縣海洋局填發、綏中縣人民政府蓋有鋼印的《海域使用權證書》,該證書至今仍在批準使用有效日期內(其中最長批準使用終止日期到2017年12月止),且每6年換一次。而每年11月份,養殖戶還要按30元/畝的費用向綏中縣海洋與漁業局繳納管理費。
海參屬于珍貴海味之一,其營養價值高,價格昂貴(目前市場價格為80元/斤),但海參養殖周期長達兩年,投資大,風險高,一般30畝左右的參池從建池筑壩到修池拋石營造海參生長環境再到投苗,至少需要人民幣100多萬元。這些還沒富裕起來的農民多半是舉家借債,四、五家合股投資才開始運作海參養殖,在養殖戶不斷的摸索中逐漸上了規模。正當農民滿懷希望等待五月的收獲季節時,一份通知書將這一切徹底改變。
新政府變卦 養殖為旅游讓路
今年4月17日,李學生等養殖戶突然收到一份綏中縣國土資源局下發的通知書,通知書稱,為了完成省政府關于建設濱海公路景觀帶的任務,綏中縣委、縣政府要求養殖戶在2008年4月20日以前將公路以北20米,以南至海的所有養殖池自行填埋,逾期不填者,主管部門強行清理。并且聲稱養殖戶與村級和鄉鎮政府簽訂的協議無效。通知書在送達養殖戶手中時,并未讓養殖戶本人簽字。
通知讓養殖戶無法接受。李學生認為,當初在政府大力支持下,他們才發展海參養殖,辦了合法手續,投資巨大并且已經形成了相當規模。可以肯定地說,養殖業形成的生產力已經成為萬家鎮乃至綏中縣的一個新的經濟增長點,現在政府在未和他們有過任何協商的情況下要平掉投資百萬的養殖池,他們無法理解。而且養殖戶認為綏中縣國土資源局無權發此通知,其行為是無效的。
4月28日,在未達成任何賠償協議的情況下,綏中縣政府動用了20多輛警車的警力對參池和蟹坑強行填埋,拆掉了農民的看護房,破壞了供電線路,毀壞了大壩和閘門。短短幾天,一些海參被活埋和嗆死。據養殖戶統計,近500畝海參池,按每畝產海參500斤,每斤海參80元計算,這次填埋給20多個養殖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高達2000萬元,間接損失無法計算。
10月18日,在濱海公路綏中發電廠到萬止路近10公里的路段上,記者發現其南北景象截然不同。以前南北都是非常壯觀的養殖海參和螃蟹的池子,如今濱海公路以北的海參養殖池和蟹池完好無損,以南則是面目全非,拆掉大壩后剩下的棄石胡亂地堆在一邊,原本規則的海參養殖池有些凌亂,偶爾能從海參坑中間的石頭上看見零星的幾只海參附著在那里。
養殖戶蔣萬玉是下崗職工,他心疼地說:“眼看著就要到11月份了,經過三個月夏眠的海參馬上就可以收獲了,如果不發生這事,現在這石頭上密密麻麻的都是海參,直抱團,摸海參就像在農村起土豆一樣,可高興了,到手的收成就這樣沒了,看著真叫人心疼,那種心情真是無法用語言去形容。”
37歲的郭洪軍,以前兩口子一吵架,就跑到海參池邊去看海參,心情頓時就好了,現在他精神頹喪,一臉愁云,看到這參坑就鬧心。家里人埋怨不說,欠下的外債他也不知道如何償還。
今年5月末,郭洪軍等養殖戶曾到萬家鎮政府尋求說法,鎮長聶小威告訴他們說,養殖的發展不如旅游的效益高,養殖海參只能帶來幾戶致富,旅游則可以拉動一方經濟,所以養殖必須要為旅游讓路。
讓養殖戶不解的是,養殖要為旅游讓路,難道就可以對他們的利益置之不理嗎?他們聽政府說要收回這塊地用于商業開發,但政府在填埋海參池后,那些地方目前仍處于閑置狀態,并沒有開發商到來。他們的海參養殖池就這樣荒廢了近半年。盡管如此,養殖戶依舊舍棄不了他們花巨大心血和投資的海參養殖池,不管刮風下雨,他們每天照例來到養殖池旁邊。許多養殖戶表示,只要池中還有一只海參在,他們就守著。
這些農民說,十七屆三中全會已經把農民問題提的很高,綏中縣政府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工作也在如火如荼地展開,政府要政績工程,要形象工程可以理解,但濱海工業區的建設非要以犧牲農民的利益為前提嗎?
填埋海參養殖區后,當地養殖戶多次找到綏中縣政府要求賠償損失。但得到的答復是,每平方米補償6元錢人民幣,也就是每畝補償價格為4000元左右。這不足養殖戶當初每畝投入的1/10,差距太大,連成本都收不回來,養殖戶無法接受。當地政府的一位知情人無奈地告訴筆者,這補償確實是太少了。
職能不清 兩部門利益之爭
當綏中縣國土資源局于今年4月17日對養殖戶下發填平海參養殖池的通知書,李學生等養殖戶不以為然。他們認為,他們在灘涂中挖參坑有合法手續,是經過政府批準的,并非如通知書所說的私人修建。這些養殖戶手中不僅有綏中縣人民政府發的《水域灘涂養殖使用證》,而且手中還持有綏中縣海洋與漁業局頒發的《海域使用權證書》,每年11月份還要向其交納管理費,所以他們認為海參養殖池所在位置毫無疑問是海洋,既屬于海洋,土地管理局無權發此通知書。
但在當地縣委宣傳部門,也有這樣一種觀點,認為這些海參養殖池所在地是土地,理由就是它們的位置在高潮線以外。所謂的高潮線是漲潮至高潮時,海水水面與海岸陸地相接的界線。高潮線以內靠近大海一邊是海洋,以外則是土地,按照他們的說法,海參養殖不可能建在漲潮的地方,否則潮水一來就會淹沒。
對此,養殖戶并不認同。他們說,高潮線是不斷變化的,不同時間的高潮線并不完全一致。每到漲潮時,養殖戶都會購買苫布,加高堤壩,以防止海水入侵。在今年七、八月份的時候,有一次漲潮,海水漲過了海參池,沖走了一部分參苗,一直漫過了濱海公路,這足以證明海參養殖池的位置是在高潮線以內,是屬于海洋用地的。
去年11月,葫蘆島市海域使用測量中心站也曾給養殖戶劉東生等的養殖區域測量過宗海位置圖和宗海平面圖,上面明確標記這些養殖戶承包海參養殖池的經度和緯度的坐標,標明其是養殖用海,并非土地。
填埋海參池之后,遼寧省海洋與漁業廳曾責成錦州市海監支隊用衛星定位對此處位置做過鑒定,證明這里是海洋。
10月20日,就萬家鎮老戶村這一片養殖海參的區域究竟是海洋還是土地的問題,筆者電話采訪了綏中縣海洋與漁業局局長盧國珍。
“填埋海參池事件使海洋局工作非常被動,由此也引發海洋和土地兩家職能部門之間的矛盾。” 盧國珍說。
海洋口認為是屬于海洋,土地口認為是土地。雙方的判斷標準并不一致。海洋口的高潮線是按照最高潮線的平均潮位線來確定,土地口的高潮線是按照最低潮線的平均潮位線來確定,由此產生分歧。
“這一問題是誰也解釋不清楚。”他認為,問題的主要根源在于土地和海洋兩家部門的法規重疊,概念含糊,職能不清。國家海洋與漁業局是隸屬于國土資源部的,一直以來,國土資源部沒有很好地解決這一問題,從而引發混亂。
盧國珍非常同情這些養殖戶的遭遇,他說,幾家養殖戶已經把政府告到海事法庭,這一歷史問題只有等法院來判決了。至于以后,為了遠離這爭端,海洋與漁業局是不會再辦理《海域使用權證書》了。
隨后,記者聯系到正在外地出差的綏中縣國土資源局局長張成奎,張成奎說縣里有指示,不允許同新聞部門接觸,有事可以直接找縣委宣傳部,由宣傳部負責解答。
對于萬家鎮老戶村這片海參養殖區域的歸屬問題,他肯定地說,是屬于海洋,至于為什么由土地部門發通知,張成奎以不清楚為由拒絕回答。
等待判決 政府有意拖延
今年5月8日,綏中縣人民政府做出關于收回養殖戶郭興奇等海域使用權證書的通知,通知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第30條的規定,縣政府決定收回郭興奇海域使用權證書。郭興奇因此向葫蘆島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到目前為止,已經有六家養殖戶分別對綏中縣人民政府申請了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而至今判決還沒有下來。
記者看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第30條中有如下規定,因公共利益或者國家安全的需要,原批準用海的人民政府可以依法收回海域使用權。但依照前款規定,在海域使用權期滿前提前收回海域使用權的,對海域使用權人應當給予相應的補償。
養殖戶呂學軍認為,建設“五點一線”濱海大道是為了滿足公共利益的需要,百姓舉雙手贊成,政府收回海域使用權是可以的,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物權法》以及《海洋與漁業法》的相關規定必須要給以相應的補償。
當地政府要求養殖戶上交《海域使用權證書》,但幾家有證的養殖戶并沒有上交。因為只要有證在手,養殖戶們就覺得自己是站在道理這一邊的。在養殖戶李廣泉的家里,記者見到了海藍色的《海域使用權證書》的正本和副本,綏中縣政府清晰的紅色印章本應該昭示著證書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但李廣泉自我解嘲地說,盡管有照,海參養殖池卻被破壞了,他們現在過的是有照無“房”的生活。
10月16日,綏中縣委宣傳部副部長楊鐵賢說,養殖戶如果認為政府行為不合理,可以走法律程序,申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起訴縣政府。這中間要請有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對受損的海參養殖池進行評估,以作為法院判決政府補償養殖戶的標準和依據。他認為,法院怎么判,政府就怎么給,就可以解決問題了。
對此,有養殖戶認為,高達18萬的評估費用以及昂貴的律師費不是每個養殖戶都能拿出來的。況且濱海公路建設占用養殖池賠償并非沒有先例,錦州的補償標準是45000元/畝,綏中縣政府完全可以參照這一標準事前和百姓協商做出賠償。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出現問題,不主動賠償,讓老百姓自己去告,政府坐等法院判決。
楊鐵賢還告訴記者,現在這一屆政府繼續支持養殖戶搞海參、扇貝、螃蟹養殖。他說,在濱海公路以南屬于海洋的地域在繼續搞養殖,并沒有被填埋。但筆者乘車沿濱海公路一路經過,在濱海公路以南并未見到楊鐵賢所說的沒有遭到毀壞的海參養殖池。
《百姓》記者張曉娜 李紅梅 遼寧綏中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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